lastgenius
5. maaliskuuta 2025
2月27日下午1點多退房,晚上趕南京站20點36分的火車,在趕往火車站的出租車上找身份證時才發現錢包遺漏在如家商旅酒店(南京新街口地鐵站洪武路步行街店)房間內(後面簡稱為如家商旅洪武路店),當時立刻電話前台詢問有沒有發現,前台説保潔阿姨清理房間時沒有發現,當時還在出租車上的我跟前台交代:務必讓保安等我到店後一起去房間找,前台同意了;但兩分鐘後前台給我回電,説保安到房間把床墊都掀開了,沒有找到我的錢包;我問前台:“為什麼不等我到後一起找?”她衹是回覆,保安已經找過,沒有找到。
20點10分到如家商旅洪武路店前台,當值保安語氣和神色都很差的跟我説:“你肯定是掉在其它地方了,床墊我都掀開了,沒有。”我電話值班經理,她建議我等她明早上班再找,或者打110報警解決;沒有身份證也趕不上末班火車的我衹能選擇報警。警察來後,問我要不要自己再去房間找一下,第一次我否了,因為我認為:保潔清理過房間,已有新住客,錢包放在床墊和床架子夾縫中且齊邊未深塞,換床單時肯定能發現;保安也説把床墊都掀開並未發現,所以我認為錢包能找到的機率為零;但警察盡然再次問我要不要自己親自去房間找下(此處萬分感謝這位負責的警員),我回復再找下吧,於是警察幫我跟經理電話溝通,經理再跟現住客人溝通,客人選擇更換房間後,我跟警察一起到房間,在床墊和床架夾縫處一模,我的錢包失而復得了!
——我拿着錢包,對保安説,我找到了,保安無所謂的説,是吧,我沒看到;
——我跟前台説,晚班車已過點,我回不去了,我對酒店的訴求是免費住一晚,前台説經理不同意;
——我再次電話經理説:“由於你們的原因,耽誤我回程,為什麼不能承擔責任?”她説:“是你自己把錢包藏的太好,我跟你説等我明早上班幫你處理,你打擾了我在住的客人了。”再此深深的感受到,這位如家經理的理念是——在住的客人是客人,離店的客人就是外人。
溝通無效後,23點30分準備在攜程自己訂房,結果發現攜程、**都關房,問了前台,告知今晚已滿房;實在是可笑,1小時前問前台,還有大床房,並且幫我預留了一間,這一晚上,前台也就來了3-4組客人;我想攜程**訂房時居然全關!前台顯示屏也顯示全部滿房。大半夜帶着沉重的行李的我換了另一家如家;當我凌晨12點半再次刷如家商旅洪武路店時,發現房都出來了,此時衹能再次“呵呵呵”後重新攜程預訂如家商旅洪武路店,一個女生拖着沉重的行李又回來了。辦理入住時,我對前台説:你家真奇怪,現在又有房了。前台回覆剛剛有客人退房。但在簽字時,我看了下房態,空餘房還有好幾間。此店店長和經理為了避免我攜程訂房給評價,真是機關算盡,三觀盡毀。
一、如家商旅洪武路店服務失職:員工推諉致客人滯留
1)失物處理違規
當晚20點發現錢包遺落房間後,已明確要求前台“待本人到場共同核查”,但保安擅自單方面搜查並謊稱“床墊已掀開未發現”。當時保安如能等我到店後一起尋找錢包,我是能趕上末班火車的。
21點45分,在警方監督下,本人於原房間床架夾縫處(如掀開床墊即可見)尋回錢包,證明保安未履行基本搜查義務。
2)應急預案缺失
值班經理以“明日處理”和自己報警推諉,明確酒店方延誤尋找失物後,導致本人錯過末班高鐵並滯留至深夜,還拒絕提供臨時住宿補償,把責任全部推給客人。
二、如家商旅洪武路店管理層欺詐行為:操縱房態侵害消費者權益
1)虛假房態訊息
當晚23:30查詢攜程/**顯示“滿房”,但前台此前明確告知“尚有餘房”;00:30重新刷房態突現多間空房,涉嫌惡意關閉網上渠道以規避差評。
2)二次入住歧視
凌晨再次入住時,前台聲稱“剛有退房”,但系統顯示多間空置客房,存在區別對待消費者的嫌疑。
三、如家商旅洪武路店衞生隱患:布草更換造假
1)保潔流程違規
我的錢包是放在靠窗一邊的床墊和床架夾縫中,與邊齊平,換床單時肯定能發現,當時保安跟我溝通時,也信誓旦旦的説:“換布草時肯定能掉出來,現在沒有,就是你在別的地方丟了,跟我們如家沒關係。”最後我錢包找到證明當日未按規定更換床單和清潔。
2)衞生管理失控
涉事房間在警方見證下仍存留前住客私人物品,表明酒店未執行“一客一清”標準。
四、如家商旅洪武路店管理漏洞:系統性服務失效
1)崗位協同失能
前台、保安、經理均未執行“客人見證搜查”基本流程,最後找到錢包後還要把責任全部推卸給客人。
2)投訴處理消極
值班經理指責客人“藏匿物品”“打擾住客”,完全違背《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服務規範。
Käänn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