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消費者權當故事看了吧。對於我本人應該算是很氣鬱肝結的一件事情了。我們夫妻帶着朋友選擇了這家酒店。酒店在一個大山坳裏,離最近的鎮上應該有6∽7公里路程,前不着村不着店的地方。整體的環境幽靜,我還是要給予客觀的評價,畢竟是我花了大幾百塊錢,想在這裏度過一個美好的週末。到的時候已經是夜晚了,先忙了吃的。再到房間入住開始意識到了房間有很大的刺鼻的夾雜着甲醛的黴味,但想着慢慢這個味道熟悉了也會失察,又是風雨交加的夜晚,不想過多的折騰,根據以往的經驗,嘗試着打開了房間的空調除濕,但是並沒有效果,反倒夾雜着空調的氣味,於是就關閉空調躺下了,但是味道實在是刺激人的神經,讓人無法入睡,到了凌晨1:30實在是忍無可忍走岀房間,這個酒店的房間和大廳是分開的,因為正好趕上當天晚上降温,我在深夜風大雨淅瀝的情況下,前住大廳找前台,尋求解決辦法。前台很積極,立馬找了女店長。然而女店長回覆當晚滿房,沒有空餘的房間可以提供。然後她自行去查看,回覆房間裏沒有氣味,建議我回房間打開空調除濕。這一點我其實是非常不滿意的。我明確的告訴她房間的氣味確實是濃郁(而第2天早上男工作人員去查看的時候,他也證實了房間裏是有黴味的)我明確的告訴女店長空調除濕我嘗試過,是沒有效果的(但是女店長後來在去哪兒介入時説我不配合她的工作,沒有回到房間開空調除濕)一一在這裏我覺得還是應該理解一下女店長的一個處理,畢竟作為管理者,她還是想粉飾太平的,希望不要讓矛盾太激化。我知道在這山窩窩裡頭,已經滿房,明顯無法解決問題的情況下,再多説即使引起爭執已經是毫無意義的,影響工作人員和其他客户的休息,我也不想在深夜以歇斯底里的形象引起圍觀。於是我選擇了隱忍。在大廳裏面一直待到4:30,抱着工作人員給的被子去了自己的車裡小睡了一小時。在這個期間我自己內心也很煎熬,我問了自己兩個問題:我能不能讓自己妥協接受回房間去睡覺,但是答案是否定的,我接受不了,我害怕鼻子裏面沖斥的黴菌味!我問了第二個問題:現在這個狀態對我心理會不會造成傷害?我該不該追究賠償,答案是肯定的。我感到了心理傷害,其實不光是心理傷害,現實處境也是一種傷害。所以我應該追究賠償。我在網上查詢了酒店的賠償有關法律規定是退一賠三。考慮到大環境下酒店經營也不容易(顯然這應該是老闆操心的事,我是多此一舉了)我定了心理補償的一個價值500元(≈原房價358X3/2)退房費。於是我就跟店裡的工作人員溝通,店裡的工作人員其實都很積極,一直主動和上級領導聯繫,這一點我表示感謝,他們也能實現體會我當時的處境。但是他們無法解決,一直向上聯繫到了總店長。總店長説要過來直麪解決,讓我等待。於是我在店裡麪等待了將近一個小時,後來工作人員説他有其他事情要去辦,於是藉著工作人員跟他通話的同時,我拿過來直接跟他電話溝通,我首先問到他:你能不能解決問題?你説話算數嗎?他説可以。我把上述情況和他又述説一遍,其實之前他的工作人員也和他溝通過多次,最後總店長承諾退一晚房費加500的賠償金。讓我留下銀行帳號,我們就離店了,快回到自己的城市時酒店聯繫我,告知酒店的承諾已經無法兑現,衹能退一晚的房費。在這裏我要説一個總店長的問題,他質問我,為什麼我的老公能在房間睡得着覺,而我不能在房間裏面睡。其實這個問題很可笑:我老公開了一整天的車,男性在氣味上本來就是鈍感的。這好像同樣在吃一個有毒性的食物,每個人的症狀反應也是不一樣的。何況當時我們的處境也就只有兩種選擇,要麼就是在房間裏呆著,要麼就是在大廳裏呆著,兩種都是絕境的話,人的選擇是不一樣的。這裏再陳述一下,當我們快要回到自己的城市時,酒店通知我們,總店長承諾的他們沒法兑現,老闆不承認:衹能退房費,不做補償。這個時候我聯繫去哪兒介入,在這裏我非常感謝去哪兒他們很積極的去同商家協商,但商家無賴式的背信棄義,去哪兒也是無能為力。其實我還是想投訴消協、文旅、市長熱線的,但是清楚這三個部門不見得能發揮作用。還是會心疼自己寒夜裡遭的罪,會有不甘。消費者做為弱勢羣體權益很難得到真正的保全。
Käännä